提出如下問題:
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分別涉及哪些稅務問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進料加工指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為加工出口貨物,從國外進口原料等,經加工后復出口的一種出口貿易方式。來料加工指由外商提供原材料等,由我方加工企業根據外商的要求進行加工,成品交外商銷售,我方加工企業只收取加工費的一種出口貿易方式。
2、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39號
(二)生產企業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按出口貨物的離岸價(FOB)扣除出口貨物所含的海關保稅進口料件的金額后確定。
本通知所稱海關保稅進口料件,是指海關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監管的出口企業從境外和特殊區域等進口的料件。包括出口企業從境外單位或個人購買并從海關保稅倉庫提取且辦理海關進料加工手續的料件,以及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從保稅區內的企業購進并辦理海關進料加工手續的進口料件。
3、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和退稅,應當轉入成本。
對于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可以依照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放棄免稅,并依照規定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39號
六、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出口貨物勞務,除適用本通知第七條規定外,按下列規定實行免征增值稅(以下稱增值稅免稅)政策:
(12)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