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政府性搬遷取得一塊新土地,現因政府規劃調整需回征一小部分土地,想請問,回征過程中涉及哪些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稅函〔2008〕277文件僅指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四款所稱:因“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是指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擾民(指產生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的情況;因“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是指因實施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批準的建設項目而進行搬遷的情況。
免土地增值稅。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