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做測繪工程(前期做數據采集后期數據處理),時間周期較長(超一年)
1.確認收入、結轉成本是否適用完工百分比?
2.出差在外租民宅一年,其相關的租金、床、家具、雇大媽買菜做飯,取得的發票可否稅前列支?可否計入差旅費?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對測試工程確認收入、結轉成本是否適用完工百分比,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一般靠職業判斷。如果結果能夠可靠估計、公司確認的收入和客戶簽證認可的收入一致、和周期較長,就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實務中,做測繪工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不多。
2.只要是合法合理的有效支出,取得的發票可以稅前列支。
3.沒有規定不可以計入差旅費,就可以計入差旅費。實務中,如果相關的費用比較多,從經營管理角度看,一般計入科目,如低值易耗品、租賃、外雇人員費等。差旅費一般包括出差交通補助、伙食補助和住宿費。
4.建議參照相關規定和根據經營管理需要,酌情處理。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