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原有自然人股東A溢價增資后,增資的溢價部分形成企業的資本公積,如所有股東決定按股權比例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在轉增股本時原溢價投資的自然人股東A按比例轉增的股本是否要交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投資時,按溢價投資的股東可以將該溢價轉為股本,轉換后,其他股東的股權比例被稀釋。此時不涉及個人所得稅。
2、若用資本溢價轉為股本的除按溢價投資的股東外還包括其他股東(即按比例增資),則涉及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
國稅發[2010]54號
(二)加強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管理
1.加強股息、紅利所得征收管理。重點加強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紅利時的扣繳稅款管理,對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紅利,要嚴格執行現行有關征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加強企業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管理,對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依據現行政策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