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是一家新三板企業。新成立事業部,廠房要求是潔凈車間。目前進行潔凈車間的裝修,與深圳一家做凈化工程安裝公司簽訂合同,合同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材料設備的合同(包括鋁合金型材、空調設備、彩鋼板、直膨組合式空氣處理機組、凈化設備等),開具17%的增專用票,另一部分是潔凈廠房建設工程,營改增后開具11%的增專用票。請問這樣賬務處理、涉稅方面會不會存在風險?(深圳這家企業是一家混業經營企業)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關于開具營改增裝修費增值稅發 票的稅率11%(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 人為征收率3%。
2、裝修屬于建筑服務業。
裝飾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飾裝修,使之美觀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
3、根據財政局稅務總局2016年36號第十五條規定,
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簽訂的合同是選擇清包工形式或包工包料形式,如果是包工包料應該開具11%的發票。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
凈化設備這部分合同是要開具11%稅率的增專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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