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生產性企業,有自營出口權,向境外企業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涉及哪些稅種?是否可以進行出口退稅?涉及的相關政策有哪些?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收取境外公司特許權使用費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稅[2002]7號文件規定:生產企業自營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以下簡稱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除另有規定外,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
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特許權使用費不能出口退稅,具體業務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