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我們公司是二手車經銷企業,同時也有二手車寄售業務(收取一定的手續費),請問二手車寄售業務適用的增值稅政策也和銷售二手車適用的增值稅政策一樣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1、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貨物、進口貨物及部分加工性勞務,如修理、修配勞務。銷售貨物,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2、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收取的手續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依據上述規定,公司銷售商品同時收取的手續費屬于價外費用,應與銷售收入合并按照商品銷售適用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因此貴公司如果銷售寄售二手車并收取了手續費那么在開具二手車銷售發票時應將手續費合并開具并交納增值稅。
如果貴公司只是對手續費部分開具發票,二手車的銷售發票由其他單位負責開具,則貴公司取得的手續費屬于服務業范圍,增值稅稅率為6%。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貴公司取得的手續費屬于代理業務手續費,增值稅稅率為6%。代收的車款不屬于公司收入可以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中核算,支付車款時再反沖其他應付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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