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今年我們有軟件即征即退的退還增值稅,在匯算清繳時,企業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稅稅款我們做到營業外收入里,它是不征稅收入吧,不交所得稅吧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企業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稅稅款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繳納所得稅,只有符合以下文件規定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才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27號
五、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