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請問下1、原材料已付款且到貨,發票未到,2017年1月份開票,12月份做賬能把這個進項稅掛到應交稅費-待抵扣嗎?2、12月份的費用和銀行利息也是12月份發生的費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是明年開具,12月份做賬能把這個進項稅掛到應交稅費-待抵扣嗎?都是在1月份就能開具的發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所述問題法律上沒有專門明確規定。實務中,一般只進行材料暫估入賬,不對進項稅暫估入賬,但也有單位將進項稅掛到應交稅費-待抵扣。
建議貴公司酌情判斷處理或與財務業務主管部門或與主管審計師具體溝通確認。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