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收到的財政專項撥款,收到時賬務上怎么處理?發生費用時賬務怎么處理?什么時間在所得稅申報不征稅收入?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費用性財政性資金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2、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不征稅條件的,年度匯算清繳時可作為不征稅收入申報。
3、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七、關于企業不征稅收入管理問題
企業取得的不征稅收入,應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凡未按照《通知》規定進行管理的,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