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現在江蘇省雙軟企業如何申請?
目前雙軟企業 有何稅收優惠政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軟件企業認定申報材料:
1、 軟件企業認定申請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人員配置及學歷構成、軟件開發環境和企業經營情況等有關內容;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3、 企業開發、生產或經營的軟件產品列表,包括本企業開發和代理銷售的軟件產品;
4、 本企業開發或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的證明材料,包括軟件產品登記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專利 證書等;
5、 系統集成企業須提交由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資質等級證明材料;
6、 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資料。
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申報材料:
1、軟件產品登記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復印件;
3、在我國境內開發并由申請單位合法擁有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
4、由信息產業部授權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
5、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資料;
雙軟企業優惠政策
雙軟企業是指通過了軟件企業認定以及用過經過登記的軟件產品的企業,經過認定的雙軟企業和經過登記的軟件產品均可以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一般簡單稱為“雙軟認定”。 《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的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中對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產業在發展過程中可以享受到的稅收優惠政策予以了明確規定,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 [2008]1號)中對雙軟企業在新所得稅法頒布之后享受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效力予以了明確,因此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產業應當重視這些稅收優惠政策,為企業爭取最大限度的稅收利益,這些稅收優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企業所得稅 對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軟件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 增值稅 自2000年6 月24 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稅款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的軟件進行轉換等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件可按照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的有關規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件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工作,單純對進口軟件進行漢字化處理后再銷售的不包括在內。
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銷售給出口企業出口的軟件產品,不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