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我公司是一家提供軟件開發、技術服務、咨詢的高新技術企業。由于客戶的需求,代為客戶承辦互聯網軟件的產品推廣活動。協議規定:由我司采購推廣活動中抽獎環節所發放的獎品(汽車、電視、手機、人工服務費),合同價款150萬元�?蛻粢詤f議160萬的價格給我司結算,我司給客戶開具6%的服務費發票。請問:我司是否有這樣的資格承辦此活動?我司收到的采購發票,與開出的銷售發票不是同一品種稅目的商品是否可以抵扣?是否可以所得稅前扣除?感謝指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正確的做法是:
1、依據客戶的需求采購商品,然后再將該商品銷售給客戶(商品售價包括商品的購進價加成所謂的“人工服務費”。
2、抽獎環節所發放的獎品由客戶發放,涉及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