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教專家:公司實際控制人將自己持有的股權是否可以平價轉讓給自己控制的平臺公司?如果不可以,將采取什么樣的作價方式?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沒有查到有股東轉讓給自己的持股平臺可以平價轉讓的文件,您可以參考一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了可以視為平價轉讓的合理理由,不包括貴單位的這種情況。此文件第三條:三、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一)參照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對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
(二)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三)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四)納稅人對主管稅務機關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屬實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 全文有效的,您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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