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1.2017所得稅匯繳申報表,2017境外扣繳無稅單不填,只填2016年境外扣繳稅,
假若A108030 第6、12列“本年抵免以前年度未抵免的境外扣繳所得稅”填入2016年度扣繳數(境外20%扣繳總額或15%限額任意數),則審核通不過(黃色行次勾稽不過提示),與A108000第14列“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未抵扣所得稅”不符,14列不能手填數,意思該列”以前年度未抵扣所得稅“由稅所上年審核通過自動帶入數?
A108030 第6列填2016年境外扣繳數、12列“本年抵免以前年度未抵免的境外扣繳所得稅”填入0,則“結轉以后年度抵免的境外扣繳稅”為2016年扣稅額,下年A108000第14列“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未抵扣所得稅”自動有數2016年扣繳數了,可抵免下年所得稅?
難道2016年境外扣繳稅在2017年度匯繳時填入不能抵免2017年境內所得稅,只能抵免2018年匯繳所得稅?
2.2016年境外扣繳稅只能填A108030,無法填A108010吧?
謝謝指教!
揚智科技。劉-13761281101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按照規定,如果貴公司發生的扣繳數額屬于2016年數據,應當在2016年匯算清繳時填寫,不能填寫在2017年匯算清繳報表中。因此貴公司需要與當地稅務機關聯系一下,看能否更改一下報表再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