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問個問題:嵌入式軟件增值稅超過3% 稅負退稅優惠的計算是怎樣的呢?到年底做匯算清繳的時候是怎么計的?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據財稅[2011]100號文件規定
1.對于生產軟件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隨同計算機硬件設備一并銷售的軟件,如果能分別核算硬件和軟件的銷售額,在嵌入式軟件按17%稅率繳納增值稅后,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方法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售額×3%
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售額×17%
2、財稅[2012]27號文件,該文件對嵌入式軟件的所得稅政策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主要的內容包括兩部分:一是明確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款,如果企業專門用于軟件產品研發或者擴大再生產使用,并且進行單獨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所得稅時從收入總額中扣除;二是不同類型的企業可以根據條件分別享受“三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的優惠。
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