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每年以承包方式,對市政路燈系統進行維護,如每年包干費300萬,維護內容包含燈桿,燈泡,燈罩,線路等的修繕等,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公司適用哪種稅率?有個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修理: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主要修理對象是動產,如設備、汽車等等;
適用增值稅:16%;
2、修繕:
修繕服務,是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
主要修繕對象是不動產,如建筑物、構筑物、電梯等等;
適用增值稅:10%;
提醒:
判定建筑業修繕和修理修配是屬于增值稅的哪個稅目,關鍵在于修理或者修繕的對象是什么。如果修繕的對象是建筑物、構筑物等不動產,則屬于建筑服務中的修繕服務的范圍;如果修理的對象是貨物等動產,則屬于修理修配勞務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