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多方一起轉股賣價100萬,股權轉讓中,轉讓方承擔本次轉讓中目標公司代墊的財務顧問費50萬、受讓方代墊的評審費10萬。但費用合同、發票、付款都是目標公司和受讓方,協議約定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轉讓價款時扣除此款項合計60萬即支付40萬。請問,轉讓方一定要收到抬頭為轉讓方的60萬發票么?還是可以憑借目標公司和受讓方提供的發票復印件等依據沖減投資收益。轉讓方收款要開具什么發票?多少金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股權轉讓屬于金融商品轉讓,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轉讓方按100萬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