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您好!
請問高企技術企業認定時研發薪酬是否能包含研發人員的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企業年金?若不能包含,請問其他研發支出(20%)里面能否包含研發人員的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企業年金?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放心保)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可納入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范圍。因此,歸集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時可以同口徑比照執行,但福利費不屬于上述范圍內,支付給研發人員的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企業年金不得歸集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中。
其他研發支出也不包含,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