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藥品研發企業,外資。公司成立時的注冊資金已全部到位,進行了驗資。2018年6月進行增資,目前資金未全部到位,請問現在什么時候需要驗資?是等資金到全之后進行一次驗資,還是需要每年進行驗資?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公司成立之時驗資報告不用出了,在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工商年檢時發現驗資賬戶的資金被挪用,則需要重新出具驗資報告。
2.如果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時,需要對變更的部分做重新驗資。
3.如果把公司存在的知識產權作為對外投資時,需要對它進行重新評估。
4.企業在合并、分立、改制資產進行重組時,通過收購其他股東的投資,或者轉讓股權設立新的企業時。
5.出資者將其對被審驗單位的債權轉為股權;
6.被審驗單位因合并增加實收資本(股本);
7.被審驗單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銷股份等減少實收資本(股本);
8.被審驗單位整體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為公司制企業、內外資企業互轉;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