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A公司為一般納稅人,下有一洗煤廠總資產為3000萬,其中房屋、構筑物2000萬元(2016年4月前投入1500萬,2017-2019年投入500萬,),機器設備1000萬元,現在A公司將洗煤廠總體租賃給B公司,整體租賃價格為1000萬元,請問A公司:
一、 A公司能否選擇全部選擇簡易征收,按5%的稅率開票1000萬的發票。如選擇簡易征收,如A公司因技術改造購進新洗煤設備能否抵扣?如A公司維修設備、維修洗煤構筑物取得的增值稅進項能否抵扣?
二、 如A公司整體租賃能否按應按一個統一稅率全部開票?這個稅率是多少?
三、如果A公司能否將所有不動產按簡易征收5%的稅率開票,是否區分2016年4月前投入和2016年4月之后投入,是否2017-2019年的投入不能簡易征收?如采用簡易征收,那維修洗煤廠的構筑物、新建洗煤廠的構筑物新取得增值稅進項稅能否抵扣?
四、B公司取的簡易增值稅發票能否抵扣?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一、 A公司不能選擇全部選擇簡易征收,按5%的稅率開票1000萬的發票。
二、 因不動產與機器設備租賃的增值稅稅率不同,A公司整體租賃不能按一個統一稅率全部開票。
三、A公司應區分2016年4月前投入和2016年4月之后投入,2017-2019年的投入不能簡易征收。
四、B公司取的簡易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