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委外技術服務費和勞務費是否要去科技局備案后,才能在所得稅匯算中加計扣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業可以不用去科技局備案。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在這樣的方式下,一定要嚴格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資料備查。因為前期管理松了,那么后期的管理就會比較嚴格。
1. 相關資料是真實性的最好證明與佐證:
回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10年發展史,從2008年的116號文,到2018年99號文,政策所涵蓋的范圍不斷在擴大,加計扣除的比例也在提高,前期的征管放松,都是在鼓勵創新和創意,鼓勵科技進步。雖然政策放開了,但是如實申報的責任還是企業的,企業必須要對相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以留存備查,證明項目的真實性。
相關的資料具體包括:
立項的決議文件;
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經主管部門登記的項目合同;
相關人員和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
研發費用決算表、費用分攤明細表、實際分享收益比例資料;
“研發支出”輔助賬;
科技主管部門的鑒定意見(如果取得)。
2. 備查制下將面臨更高的稽查風險:
如果相關的備查資料沒有按照相關要求來準備,那么企業會面臨較高的稽查風險。同時,企業也有被抽查的可能性,甚至因為其他的項目檢查被抽查到而進一步檢查研發費用。之前就有公司申請在上交所上市,被抽中核查,結果核查團隊質疑資料中的研發資源說明和企業申請高新資料不一致,進而不斷擴大核查范圍,包括研發費用的比例明細等等。核查組采用多種方式進行驗證核查,對企業查了個底朝天。如果此時查出企業的備查資料有問題,那么企業就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此,保證真實性,一是靠企業嚴格準備相關資料,二是企業要知道寬政策后嚴征管的風險。
通過內部自覺和外部監管兩個方面來保證。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