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銀行跟企業結算的理財利息,企業要繳增值稅嗎;企業間的集團間統籌資金產生的利息要交增值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企業的理財產品,請參考以下文件規定,根據不同理財產品類型繳納稅款。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140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12-2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現將營改增試點期間有關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政策補充通知如下:
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企業間的集團間統籌資金產生的利息應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