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委托研發,經受托方備過案的研發費對發票開據有要求嗎?是必須開具增值稅0稅率普票、還是說可以開具專票給委托方,委托方可以抵扣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3第一條第(二十六)項規定,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1.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是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轉讓技術”、“研發服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
因此,如果您公司放棄享受免稅優惠的話,可以開具專用發票,對方取得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