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公司有研發部門,在研發過程中有領料,然后產品研發成功了,生產了一些賣給客戶,請問原來領用的材料要轉到營業成本嗎?研發費用是只有研發成固定資產才可以加計扣除嗎?研發成產品未批量生產的話,能不能不轉出到成本去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等到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候 你可以把這個領用的原材料的研發費用個結轉到資產的成本當中去。
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
研發成產品未批量生產的話,可以不轉出到成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