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業(yè)務招待費用的專票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招待費的專用發(fā)票不可以抵扣進項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guān)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招待費屬于個人消費,所以不能抵扣進項稅。